基督徒的自由

   基督徒相信,天主在造人时,“赋给他自决的能力”(德15:14)。藉着天主恩宠的提升,基督徒才能善用自由,逐渐地走向天主,最终获享天人合一的圆融境界。
  一、人的自由是伦理的基础
  1、概念说明
自由(freedom)一词,指“人对其他存在物及对自己的行动,在心理上与伦理上的选择能  力。”(《神学辞典》P 235)
  2、自由的本质
  当我们认识了某种价值,并感到伦理善行的必要性时,以坚定的信心加以抗拒和控制,也正是由于这种罪恶的反叛,我们常可以深深地体验到自己的自由。此自由是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对天主的呼声予以接受或者拒绝,而自由的本质是为善的能力,做恶的能力并非真自由。哪里有战胜邪恶的能力,哪里才有真正的自由。
  3、自由是伦理的基础
  伦理行为具有三个要素:行为的对象,行为人的意向和行为的环境。若要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的行为必须是自由行为,且有伦理的意识,也即行为人必须对行为的善恶有相当的认识和自由的赞同。如此,他的行为才具有伦理性。
  二、基督徒的自由
  1、基督徒的自由的特点
  A、是一种恩赐
  因基督的拯救,人类的罪过获得了赦免,尤其为那些相信基督是救主的人,他们真正意识到了自已不再是魔鬼的奴隶,而是天主的子女,并从罪恶、痛苦、死亡的束缚中释放出来,成为基督内的新受造物(参阅格后5:17)。如果我们单凭自己的力量,根本不可能获得此自由。所以,基督徒的自由是一种恩赐。
  B、具有或然性
  我们虽藉洗礼和圣神而重生,但若疏忽对天主 的信靠,还有可能失去天主子女的自由,被罪恶、痛苦所控制。
  C、 有末世性
  我们虽在基督内领受了救恩的果实,但仍需象“瓦器中的宝贝”一样加以保存,并尽已力,靠主佑,以期待获享基督圆满性的救恩,即与圣三圆满的共融。到那时,我们才拥有真正而且圆满的自由。
  2、基督徒的自由的表达
   A、成为天主的子女
  藉耶稣基督的救恩,以水洗和圣神而重生的人,得称为天主的子女,并在圣神的感动下,向天主呼喊说:“阿爸,父啊!”(参阅迦4:6)。
  B、脱离了罪恶、痛苦、死亡的束缚
  保禄宗徒说:“因一人的背逆,众人都成了罪人。同样,因一人的服从,众人都成了义人”(罗5:19),而且,“罪恶不应再统制你们,因为你们已不在法律权下,而是在恩宠权下。”(罗6:14)。同样,保禄宗徒又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是困苦吗?是窘迫吗?是迫害吗?是饥饿吗?是赤贫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靠着那爱我们的主,我们在这一切事上,大获全胜。”(罗8:35,37)。而且,因为基督以自己的复活战胜了死亡,我们这些“丰富地蒙受了恩宠和正义恩惠的人,更要藉着耶稣基督一人在生 命中为王了。”(罗5:17)。
  C、脱离旧约的法律
  旧约的法律以梅瑟法律为中心,而新约的法律则以耶稣基督为中心。而且,新约子民的法律系于一个“爱”字。正如圣保禄宗徒所说的,“爱不加害于人,所以爱是法律的满全。”(罗13:10)。因此,天主的子女应满怀爱心,以心神和真理朝拜天主。(参阅若4:24)
  D、生活在平安、喜乐和希望中
  我们既为耶稣基督所拯救,并被圣神所圣化,就不应再生活于沮丧、失望中了。因为基督已藉他的逾越奥迹,战胜了罪恶、痛苦和死亡,所以我们这些信赖并期待基督圆满救恩的人,就应常生活在基督的平安和喜乐中。因着我们对天主的全心信靠和热爱,慈爱的天主定会“使一切协助那些爱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获得益处。”(罗8:28)。而且,我们信仰的效果,就是灵魂的得救。(参阅伯前1:9)
  3、如何善用基督徒的自由
  A、自由的障碍
梵二以后的伦理神学提到人的“基本自由”,即人有行善的自由,人也可能妄用自由去做恶。而且,人的自由还受恐惧、私欲、积习、精神缺陷、情绪、煽惑等因素的影响。圣保禄宗徒也叹息说:“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不愿意的恶,我却去做。”(罗7:19)
  B、善用基督徒的自由
  a、谨醒祈祷
  我们生命的老师基督早已知悉人性的软弱,因此他对我们说:“醒寤 祈祷吧,免陷于诱惑。心神固然切愿,但肉体却是软弱的”(玛26:41)。尤其我们在面对邪恶的诱惑,有妄用自由的危险时,更应恳切祈祷。
b、以耶稣基督为行为的标准
基督徒的伦理是以耶稣基督为中心和准绳的。为能善用基督徒的自由,我们就应常常反省自己的生活,是否符合主耶稣的教导和作风。如果我们的行为越相似基督的仁爱、良善、宽容、忍耐,我们就越能善用基督徒的自由。
  c、过则勿惮改
  如果我们曾妄用过天主的恩宠,滥用过基督徒的自由,或者现在仍妄用它,我们应赶快求主宽恕,及时勉力改过自新,尽力不让天主的恩宠在我们身上落空。
主内亲爱的兄弟姊妹,就让我们“尽已力,靠主佑”,善用主赐的自由,充满信心和希望地迈向永恒吧!
                                任如海

自 由

  罗光主教在其“人生哲学”中,关于“自由的意义”言:“人的尊贵,在于自主。宇宙万物,按照各有的物性,依照自然法的规律,天然地变易。……每个物体柔顺的遵循造物主所订的自然法规,不自作主。宇宙的变易显得很有秩序,万物的变易也显出非常的和谐。唯有人类虽有天生的性律,却具有灵性,能自作主宰,人的行动由人自己作主,他应遵守性律,但他若不愿遵守,造物主也不勉强,一切由做者自己负责。这就是自由的意义。”1
  世界万物(无灵之物)各按上天所赋之自然规律生存、发展,它们的这种存在与发展,虽然谈不上“自由”,也可以说它们根本没有自由,但它们的生存体现出的是一种和谐与平衡。我不知道这种自然平稳、谐调的进程有何价值,也许对它们本身说没有什么,它们的价值也只能体现在作为万物之灵的人身上,因为只有人才晓得“价值”,正如罗光主教的感叹“造物主神奇的安排”,2天主的安排是为懂得“他”的人的需要。人确实也应从非自主万物身上学习反省一点什么。人相对于无灵之物来说是高级的,作为高级的人在世界中所占的角色、作用如何?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人的存在,将是怎样?我们不要说,没有人就没有感觉、认识、欣赏,只有人才能体会万物之存在。相反,我要说,没有人,万物会本性的、自然的,保持其生存的平衡、和谐,更可以说是美好。而今,有人的存在,这世界是否仍保持其自然的谐调?假若正视现状,我们会发现整个世界在某种层次上,已朝着不平衡的方向发展。为什么?乃这个世界蕴含了非自然,所谓自主的因素。故人类大喊:要保持生态平衡!
  作为人,他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他会破坏这个世界,在他内蕴藏着什么?对于人的定义很多:地球上生命有机体发展的最高形式;在劳动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化的高级动物;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3;人为万物之灵4;政治的动物5;思维实体,人的本质是理性6;灵肉的合一体,乃天主的创造物。由上述人的定义,可知,人对自身的认识是逐层深入的,趋向本质、内在性,人有与万物相类似的物性,也有他特有的灵性。人具有自由意志。我的肉体可以被外物左右,但,我的意愿外力无法强迫。
人认识到自己超越万物的优越性,人是自由的。但这自由是相对的自由,因为人是有限之物,人无法突破自己的局限性,虽然人有天生的性律7,让人趋向于完善、成全,趋向于真善美。
  自由的根基,在于心灵。心灵能知,能主宰,也就是理智和意志。不知,不能有自由;不主宰,也不能有自由。知越成全,自由越大;主宰越成全,自由也越大。然而人是有限的相对性实有体,人心的理智对事物的认识也就有限;对客体事物不能都认识,也不都认识清楚。对于不认识的事物,人心不能愿意8。
  世界万物虽然也是有限,但我们人对它们的认识也不可能是完全的。这样,我们在它们身上,运用自我自由的程度也是有限的。同时,人的意志除认识的不完全外,再加上人类其它的有限性,如,情欲的影响,更减弱人的自由。
  自由是自己作主,自己做的事必定对于自己的生命有益。这是生命的天然原则,生命绝不伤害自己。为生命有益的是真善美,因为生命本体是真善美。生命的活动则在于追求真善美的发扬。真善美的本体,为绝对的真善美,即是绝对的实有体。宇宙间的一切,只是相对的真善美,但虽是相对的,却能是真的真善美。对于绝对的真善美没有选择的自由(也就是只有选择),对于相对的真善美,也应选择9。
  这样看来,人似乎没有什么自由,绝对不是这样。人的本性乃是选择有益于生命的事物,是人心愿意的,是人内在的需要,可以让人冲破一切外在的和内在有限性的阻碍。正如圣奥斯丁所言:“人能不犯罪比人能犯罪有更大的自由。”在善、恶之间,人只能选择善;在小善与大善之间,人应选择大善;在两恶之间必须作出选择时,那只有选择较小的;为了善,有时,我们选择恶,更多是将恶当成了善,或者无法认清事物的两面性,而造成了恶的后果。
  当今,人类对自然界不同程度的破坏,乃源于自身认识的有限性,出发点是好的,但却造成了极大的负面效应。在农业方面,人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大量运用化肥、农药,使得土壤成份的变化以至粮食成份的变化。产量提高了,人类的健康却受到危害,各种癌症及突发性病症大大增多。在经济方面,人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建立了各种厂矿,特别是化学类工厂,它们排出的废气、废水,极大的破坏了生态环境,对人类的基本生存产生了威胁。在生活方面,人为了生活的方便,各种化工产品及其它有害健康的产品的使用,如:氟里昂冰箱,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汽车。
  还有很多其它的方面,我们不难发现,人类在追求自身发展与完善的同时,却受自身局限和认识力的限制,而造成了许多负面效应,而这些负面效应又恰恰影响了人类的发展与完善。由此,我们不得不做出反省,在自身成全的历程中,我们不能仅着眼于自身,更该放眼于整个受造界。我们人类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们影响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影响着我们,世界的生存与发展促进了我们人的生存与发展。相反,生态环境的危机,也是人类的危机。那么,我们应将自我的实现容入整个世界的实现当中。这世界观的整合便促进人类的整合与进步。
  具体一点来讲,我们在寻求自身更大的利益的同时,也要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有害作用。并积极地从其它方面补足由人类而造成的世界的缺失。如,工业生产中,多多建立污水污气处理站。通过传媒及教育机构,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并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进行环保建设。总之,全民总动员来促进这项事业。大自然也必以它美丽,典雅的风姿还报于人类。
  这是人类真正的自由,是自趋于善的自由。表现了人类自由的最大运用。
  人的自由虽然受到了自身物质与心理10及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它仍终趋向于真善美,这是人性律、良心的11要求。每个个体的人共同组成了人类社会12,每个个体的内在需求的满足,便促进了整个社会趋向于真善美。而人类恶的产生与发展则是人性有限性,不足的发挥,违背人的天性意愿。如,人与人之间的仇恨。每人都不愿与人产生冲突和不愉快,而由于人各有缺点,缺点碰撞产生了矛盾。人性的不足与弱点,又加大、激化了矛盾,最后产生仇恨,发展为攻击。同样的情况,有了种族与种族、国家与国家的冲突与仇恨,甚至发展为战争。这样的结果是所有的人都不愿见到的,而事实这样的结果已经在人与人,种族与种族,国家与国家之中产生。一种人性潜藏的可能性已化为现实。其实,这种结果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人随从人内在的需求、性律和良心,从人性弱点和有限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运用并获得真正的自由13。
  对于正在进行中的恶行,很容易愈演愈烈。恶行助长了人性的弱点,人性的弱点更加剧了恶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逆反了人性的自由行为,直至让人沦为行尸走肉。不过,即使人性的弱点与有限占据了人心,理智却不会被完全蒙蔽,仍然有识别好坏的能力,也仍然有自由行动的能力。故,他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他行为造成的后果。
  为获得真正的自由,人需要冲破人性的弱点和已造成的恶的束缚,度避恶行善的生活。人的自由,要求人尽其所能发挥、发扬自己的优点,以弥补人性的不足;要求人以宽宏与博爱的心对待他人,以添补人心的缺失;要求人以悔改的心悬崖勒马,以涤除已造成的恶;要求人以开放,包容的心去接纳仇人,以满全善的需要。
  这才是人类真正的自由,人突破一切内外束缚,追求所愿意的,作了自己的主人,日趋于德。从而也表现出人类自由的最大运用。
  同时,为了帮助人更自由的生活、行动,趋向真善美,满全生命,人类社会中出现了一些诫律、法则、法律等,由此也使人类避免由人性的有限性带来的更大的恶。故,人为了自由的需要,需要自由的遵守,顺从规律的规范14。
  注:1、2参见《罗光全集》册三《人生哲学》《人生的抉择》《自由》P73--78。
    3、参见“唯物主义”,载《 哲学大词典》。
    4、参见《尚书、泰誓》,载《 哲学大词典》。
    5、亚里士多德之见,转见《 哲学大词典》。
    6、参见《理性主义人性论》,载《 哲学大词典》。
    7、参见“性”,载《 哲学大词典》,P1052 。 “性律”,《罗光全集》 册三P86 。
    8、9、参见“自由”,载《罗光全集》。
    10参见”“自由”,载《神学大词典》,P235。
    11、参见《伦理学大辞典》,P592。
    12、参见“社会”,载《 哲学大词典》,P861。
    13、参见“自由”,载《 哲学大词典》,P598 。 自由(Liberty)源于拉丁文libertas愿意“从被束缚中解放出来”。本文中有其特有的含义。
    14、关于“自由”有很多其他的观点。穆勒:为了不危害他人,一个人的自由要受法律的限制。参见《世界哲学宝库》,P700。
                                  刘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