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 启示的可信性

  要接受基督的信仰,为现代人来说,困难不单在于要宣认一位神的存在,更要宣认这位神曾透过基督事件参与了人类历史,而这位既是真天主,亦是真人的耶稣基督向人类所讲的话,就是喜讯,就是人生的意义。因此,当人准备以一份信心将自己整个生命交托在这位神的手上以前,他很自然希望知道自己要交付的对象是那一个,他亦希望知道这位神是否曾真正进入人类历史中。教会方面,亦从不否定人有这种基本需要,因为如果信仰是一个人对神的完全服从,这种服从并不相反理性,也不是盲目的唯命是从,而是出于合乎理性而甘心自愿的服从。

传统的护教学,就是为解答人这些理性质疑而发展的学科。如果我们翻开十八、十九世纪的护教学课本,形式主要是指出天主启示的客观可信性,或指出天主启示并不违反理性,因为教会有很多外在的证据,特别是奇迹和预言。 借着这些外在证据,人可以确切知道天主的确藉耶稣基督对人类说过话,人可以用理性去判断和运用自己的自由去接受或拒绝。不过,过往护教学所产生的效果,很可能只停留在一个理性的层面。

梵二的教会面对这问题时,不像过往一样只诉诸于客观的外在证据,也诉诸于主观的内在意义。例如:今日的神学家会问: " 耶稣基督的降生成人是天主启示的圆满流露 " 这句话究竟有甚么意义?是否合理可信?历史中是否有同样的事发生过?这事件是否有很强和可信的证据?最后,如果天主藉耶稣所讲的话都是真理,那么,这些真理是否解答一切人生的问题?

1. 梵二大公会议有关这问题的训导

如果要扼要地指出梵二文件在这问题上的转变,这转变可说是从物化的观点转为人化的观点;从外在化转变成内在化。这种转变清楚地显示在天主启示宪章和教会宪章内。

天主启示宪章的特色是天主启示内容的人化和基督中心化。意思是说,启示的标记以耶稣这个人为中心,耶稣基督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启示标记。因此,启示的传授基本上是行为和语言两不分割的。由此可见,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天主的启示或天主救恩临现的标记,而教会宪章则更详细指出基督徒生活与见证的密切关系。

1.1. 基督-启示的标记

在天主启示宪章的初稿中,基督被描述为圆满的启示者和圆满的标记,这做法是尝试不再像过往的护教学一样分割启示者与启示的标记;而是将两者当作整个启示事件的一体两面去看。例如:在旧约历史中,人们接受梅瑟和先知们的训导当作天主的话,天主的启示,是由于他们所行的奇迹,为他们作证;同样,基督的预言和奇迹作证他的道理与使命。

过往这种分割的了解,适合去解释新旧约所有启示标记与启示内容的关系, 但却忽略了耶稣基督这启示事件的独特性。基督有别于先知或受傅者,他本身是天主,是与圣父同性同体的天主子,因此,耶稣所行的奇迹就是天主子的工作, 也是父的工作(若 10:9-10 )。

如果耶稣是 " 厄玛奴耳 " ,是天主与人同在的标记,那么,启示的标记与耶稣的启示是不可分的。因为他整个生活的一举一动,都是天主子奥秘的流露,而这些行动的目的,是为帮助我们去印证他便是天主子。因此,耶稣的整个人,一方面是启示的内容,但另一方面也是启示的标记,一切个别的标记 ( 奇迹、预言、复活等 ) 都不能外在于耶稣这个人,或与耶稣分割。

梵二的天主启示宪章第四节清楚掌握和表达了这种思想:

因此,谁看了祂,就是看见了父 ( 若 14:9) ,祂以自己整个的亲临及表现,并以言以行,以标记和奇迹,特别以自己的死亡及从死者中复活的光荣,最后藉被遣来的真理之神,圆满地完成启示,并用天主的证据证实,就是天主与我们同在,为从罪恶及死亡的黑暗中,拯救我们,并使我们复活而入永生。

由此可见,这位降生成人的圣言,一方面是天主对人类的自我揭示,不过,透过同一的降生成人所流露的一切,也作证了他就是天主子。例如 : 耶稣的驱魔行动,一方面揭示了天主的国度已临现,并战胜了罪恶的势力,但透过同一的行动,人们明白到这能力来自高天,证明了他是天主子。

1.1.1 . 启示的标记与耶稣的自我作证

启示的标记与耶稣的自我作证是彼此不分的。耶稣在世上时曾采用多个名号来解释自己的身份,包括:默西亚、人子、天主子等。虽然这些名号为当时的犹太人都是家传户晓的,不过,耶稣采用这些名号的同时,也藉自己的行动和态度,给这些名号添上更深的意义,使人明白他既是默西亚,但并不是他们心目中的默西亚。

众多名号中,耶稣采用最多的是 " 人子 " 。这名号源自达内尔先知书 7:13 ,是一位末世性光荣人物的预像。他在公议会前自我作证时,直言不讳的承认他就是那位在大能者右边,将要乘着云彩降临的人子 ( 谷 14:62 ; 玛 26:64) 。换句话说,他除了以 " 人子 " 自称外,更将 " 人子 " 与圣咏 110 篇所预这的默西亚结合,目的是使犹太人明白,古经所预言的默西亚,是一位将要乘着云彩光荣地降来的默西亚。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分析这些名号,我们发觉耶稣在世时已意识到自己是以民日夜所期待的默西亚,是一位以自己的苦难和死亡去拯救他人的受苦仆人,也是一位在末世光荣再来的人子,这意识因着基督的复活和圣神的降临而得到肯定, 在初期教会中逐渐成熟和显得清析。

耶稣的一生,他的一举一动,基本上完全与他的自我作证配合。反过来说, 如果我们不从他的自我作证出发,我们不会明白他的一举一动。例如:耶稣来到世上是为摧毁死亡与罪恶,他所行的奇迹正好是他战胜罪恶与死亡的标记;此外,驱魔显示了天国的来临,治好瘫子显示了赧罪的能力 ( 谷 2:10) 。因此,教会宪章指出: " 耶稣的奇迹也证明了天国的临现。 " 在复活拉匝禄的奇迹中,显示了他是生命的主人 ( 若 11:1-44 ) 。所以,耶稣的所有奇迹都是与他的自我作证紧凑结合的。

在众外的标记中,以耶稣自己的复活最重要。因为如果耶稣一如常人,死亡是他生命的尽头的话,我们怎可以相信,他就是天主子,他分享了天主的内在永恒生命。再者,耶稣生前所做和所说的一切,例如:他战胜了死亡,战胜了撒旦等,又怎能自圆其说。所以,如果耶稣没有从死者中复活,他生前的自我作证便无从理解。不过,复活这标记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他生前的自我作证作线索,也不容易被领悟。两者的关系,就好像新约与旧约一样,新约如果没有旧约,它没有圆满和重要性可言,旧约如果没有新约,旧约的一切便显得松散和杂乱无章。因此,耶稣的复活和他的自我作证是前后呼应的。

1.1.2 . 从启示的标记到启示的内容

一如前述,根据梵二的思想,启示的标记就是启示的内容,耶稣是所有启示标记的整合,同时也是启示内容的圆满。究竟我们怎样可以从启示的标记得出启示的内容?这过程梵二的文件并没有清楚指出,不过,如果我们分析一下耶稣这例子,或许我们可了解一二。

我们开始时在耶稣身上所观察到的是一种光芒的流露。这种光芒,包括权能的光芒,真理的光芒,和圣善的光芒。权能的光芒从宇宙,疾病和死亡都在他的权下这一点流露出来;真理的光芒则从他所宣讲的喜讯中流露,他的喜讯使千百万人饥渴的心灵得到止息;而圣善的光芒,则显示在他的宽恕与爱德中,特别是默默地为他人的罪过而死在十字架上。

为犹太人来说,这三种光芒为他们并不陌生,因为他们认识的天主,就是一位全能的天主,真实的天主,和圣善的天主。问题是旧约历史中从未有一位先知或天主的使者有耶稣所流露的光芒一样耀目,因此,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以令当时的人对他的身份提出疑问 :

例如 :

众人大为惊愕,以致彼此询问说 : 「这是怎样的一回事﹖这是新的教训,并具有权威,他连给邪魔出命,邪魔也听从他。 "

那人遂起来,立刻拿起床,当着众人的面走出去了,以致众人大为惊愕,遂光荣天主说:「我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事。」 "

他们非常惊惧,彼此说:「这人到底是谁,连风和海也听从他。」 "

差役回答说:「从来没有一个人讲话,像这人讲话一样。」 "

从耶稣事件的分析,我们可了解这过程首先是我们被耶稣的自我作证和他的耀目光芒所震撼,他不单指出自己是默西亚,也是受苦的仆人,甘愿为大众的罪而付出自己作赎价;他也是人子,统治万邦和将要光荣来临的那一位;他也是天主子,与圣父分享同一的天主性,这一切都超过了任何的先知与天使。与他的自我作证相称的,就是他教导时的权威,施行奇迹的权能和复活的事实。总括来说,他的说话和行动都与他的名号相称。

这两者带来的震撼自然要求我们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为甚么他会这样自称?为甚么他有这些权能?莫非他的自我作证就是他的一切行动的最好解释。如果我们接受他的解释是真的,那么,他的一切行动便显得合理,特别是那些表面矛盾和对立的,都可以得到综合。例如,他既是受苦的仆人,也是光荣的人子。不过,如果耶稣的自我作证不是真的,那么他将是一个永无答案的谜,人们无基本线索可解释他所做和所讲的一切。

总括来说,这过程起初是我们对耶稣耀目的光芒感到震撼,跟着发觉他的自我作证和言行是完全相称,由此而推论出他的作证就是他言行的解释,他的言行反过来也证实了他的作证,结论就是耶稣确是天主子,是降成生人的默西亚。

1.1.3 . 人面对启示标记的反应

由于耶稣的标记是为作证和使人明白祂的身份,因此,当人面对祂的标记时,都难免逃避良心上的争扎。这良心上的挣扎,一如当年以色列人在逃离埃及的过程中,经验到天主的大能,他们面对这位大能者,只能选择服从而得生命, 抑或抗拒而招致丧亡。

若望福音以光作为主题,表达了同样的挣扎经验,耶稣尤如一道进入世界的真光,人面对这道真光,因着他们的选择而分成两类。接受的就是光明之子,拒绝的就是黑暗之子。接受的就好像那生来就瞎眼的瞎子一样,当耶稣治好他,并看见耶稣后,他说 " 主,我信 " (9:38) 。或者,亦好像伯多禄一样,他宣信说: 「主,惟你有永生之言,除你以外,我们还能投奔谁呢? " (6:68) 拒绝的就是耶稣经常所指责的: " 你们却不接受我们的见证 " (3:11 , 3:32 , 5:38) ,或 " 我因我父的名而来,你们却不接纳我 "(5:43 , 6:36 , 8:19 , 8:46 , 15:24) 。

人面对耶稣身上的标记,其中一个反应就是虚心将自己呈现在真光前,接受自己身上的黑暗和不足,愿意按真光所指示的方向而生活,踏上皈依旅程。但要接受自己的不足是不容易的,因而人的另外一个反应是掩着自己的良心或戴着有色的眼镜曲解事实。例如福音中的法利塞人,看到耶稣驱魔的奇迹后,他们却说: " 他是仗赖魔王贝耳则步驱魔。 "( 谷 3:22 ,路 11:15 ,玛 12:24-28) 耶稣复活拉匝禄,本是最清楚的标记,但法利塞人不特没有在这奇迹中领会耶稣就是生命之主,反而感到耶稣威胁到他们的权威,因此, " 从那一天起,他们就议决要杀害耶稣。 " ( 若 11:53) 后来也议决连拉匝禄也要杀掉,因为有许多犹太人为了拉匝禄的缘故,离开他们,信从了耶稣 ( 若 12:10-11) 。

从以上两种不同的反应,我们知道,人若要接受启示标记,并明认到启示的内容,人的内心起码要有一定的条件,再加上天主的恩宠,与天主的恩宠配合, 才可以成功。

首先,起码的条件就是一份客观的虚心,人不能接受一个标记,通常是因为种种先入为主的态度而失去一份客观的虚心,例如:自满自足,权力,享乐或名誉地位等的渴求。试想如果一个人自满自足,不假外求,他便会将自己与外界隔绝,这人怎会寻找和意识一个自己需要去依赖的神。

第二,人需要天主的恩宠,虽然启示的标记本身是自足,是清楚的,但是人与天主总有一段距离,人需要天主的恩宠才能从耶稣的行动确认出就是天主的行动,从耶稣的说话确认出就是天主的说话。因此,无论耶稣的行动是怎样大能,说话是怎样有权威,圣德是怎样感人,若不是派遣他的父所吸引的人,谁也不能到他那去。 ( 若 6:44)

总括来说,由于标记的目标是导引人明白耶稣的身份,人需要一份信德和恩宠,向一个超自然开放。最后,纵使人能够从标记中明认到启示的内容,这过程并不是基于任何客观证据,而是基于一份伦理肯定 (Moral Certitude) 。换句话说,这肯定并不是基于人理性的推理,而是出于一份不断的经验累积。由此可见,基督的标记虽然光芒四射,但他不是诉诸理性而强迫人接受,反之,他是一份邀请,吸引人去体味和接受他。

 

1.2. 教会-启示标记的延续

1.2.1 . 教会是一件圣事

按照传统的解释,圣事是指通过有形的标记,得到无形的恩宠。因此,教会是一件圣事,意即教会就是一个有形的组织,是当年历史中耶稣的延续,透过这组织的宣讲和行动,一如当年耶稣的整个临现,目标是导引人认识天主,并与人与主结合。

如果我们细心分析教会这圣事的角色,我们可得出三个层面:第一,教会是一件圣事,是指教会是一个圣事的施行者,透过教会所施行的不同圣事,人能得到种种的恩宠。例如:透过洗礼,我们能分享基督复活的永恒生命,得称为天主的子女;透过圣体圣事,这份永恒的生命能得到不断的滋养和强化。从这角度去了解,教会就是耶稣继续行动的地方,而七件圣事就是祂参与了我们生命中的不同时刻。

第二,教会是一件圣事,指教会同时是圣事的实现者,是救临现世界的一个真实反映。如果圣事这标记的目标是希望导致人与天主的合一,那么教会首先应是人与人,人与天主合一的地方。从这角度去了解,教会是救恩临现人间的一个明显事实,是天主与人结合的后果,也是天主对人类救恩计划最终目标的一个预像。

第三,教会是一件圣事,指教会是一个启示的标记,由于教会生活出人与人,人与天主结合的融和,她放射出一种光芒,无论为有信仰或无信仰的人,都因此而相信天主的救恩的确临现人间。因此,从这角度去了解,教会是启示的标记,是启示可信性的动力,意即是当整个天主子民都能相聚合一,忠于他们成圣的使命,并完全活出那份天人合一的生活时,这事实便作证了教会自己的宣讲, 作证了整个天主启示的内容,天国已经临现人间,人因此亦能信服教会的根源是来自基督。

所以教会是一件圣事,意思不单停留在第一层面,是一个圣事的施行者,更重要是第二层面,她本身应是救恩的实现和反映,她越能生活出这救恩的事实和面貌,她才越能进入到第三层面,完成她应有的使命。就是透过她,人能接触到天主,达到与天主结合的目的。

换句话说,教会是一件圣事,是指教会的行动和宣讲的内容是不可分的,否则她不能成能一件圣事,一个标记,一如耶稣当年自己的宣讲和行动不分。启示的标记,就是启示的内容,教会作为耶稣在历史上的延续,她的宣讲和她的行动也不可分的,否则人无法在今时今日确认出天主的启示,获得天主的救恩,天主启示的传授因此而中断。

1.2.1 . 梵一与梵二对这问题的不同了解

以教会在世的临现,并透过她的光芒,作为信仰可信性或启示可信性的一个证据,在教会初期已开始,这亦是传统护教学不可或缺的课题。梵一大公会议在这方面并无任何突破,只是将教会过往的传统思想综合起来和清彻地表达,这思想主要表达在 DS3013 :

原来那只属于公教会的是:那关于基督信理显然可信性的,如此众多,如此奇妙的。由天主安排的一切,再者,教者本身借着自己,即藉她自己可奇的传遍各处,以及她杰出圣德,与取之不尽的一切丰功烈绩,还藉她普遍的统一性,与屹立不移的稳定性,便成为一种伟大的,永恒的可信动机,也就是自己属神使命的不可不信的证据。

如果我们细心分析这条文,我们发现条文的思想基本上与我们上述的讨论很接近。条文首先指出,一如耶稣基督以祂自己的整个临现 ( 祂的训导、智慧、圣德、奇迹、死亡和复活等 ) 构成祂的身份和讯息的可信动力。教会作为祂的在世延续,她亦是透过她的整个临在,她 " 本身 " ,她 " 自己 " , ( 她的传遍各处, 杰出圣德,丰功烈绩,统一性,稳定性 ) 构成她所宣讲的信息和使命的可信动力。

但条文的论据却只欣诸于理性,它的方法是首先指出教会接受了传扬喜讯和继续基督救世的使命,同时因着教会所展示不容易解释的现象,因此令人信服教会自己的宣讲是可信的。根据这论证,人便可明认教会的确是来自天主的教会, 因而她宣讲的信息便应听从。

这种只欣诸于理性的论据,并不能完全解决了可信性的问题,因为这方法只是从一个不可解释或很难解释的现象去证明教会的圣神本质,但并不能解释历史中的耶稣怎样建立教会,以及今日的教会怎样与耶稣的教会保持一脉相承。

第二,一如耶稣的标记是触及人的全面,教会的标记也是触及人的全面。在空间性上,耶稣以他的奇迹,教会以她的合一性和遍传各地;在时间性上,耶稣以他的预言,教会以她的稳定性;在人性上,耶稣以他的圣德和死亡,教会则以她的圣德和丰功烈绩。

第三,一如耶稣的标记是揭示天国业已来临,死亡己被战胜,教会的标记也揭示了教会已战胜种种威胁人类社会幸福的危险,使人预尝了人类新天新的境界。例如:以合一性战性人类的内在分裂;以大公性 ( 遍传各地 ) 战胜了外在的分裂;以稳定性战胜了时间的限制;以圣德和丰功烈绩战胜了死亡的限制。

此外,梵一在 DS3014 进一步指出教会作为启示标记的作用。从本体的角度来看,教会一如耶稣,是一个强而有力的标记,因为教会这标记是由无数个别的标记组合而成。条文用了 " 伟大的 " ,和 " 永恒的 " 去形容这标记的可信动力, " 伟大的 " 是因为教会是所有个别标记的组合,她是全面的,是触及到人的全面; " 永恒的 " 是将要在 - 一个世代的人眼前树立,教会因此便成了 " 一个不可不信 " 的证据。 " 不可不信 " 的意思,是因为从客观来看,这标记是一个自圆其说, 真实而不可反驳的标记。

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亦即当人面对教会这标记时,条文指出教会这标记 " 强化 " 了那些己经接受信仰的人的信德, " 使他们知道他们所信的信理,是有极坚强的基础,作为依据。 " 同时亦 " 邀请那些尚未信仰的人 " 。

因此,借着教会这标记,我们的信仰对像不单停留在古时的标记上,同时亦在今时今日教会这伟大的标记上。为那些未接受信仰的人,教会这标记应该是一份邀请,而这份邀请是否有说服力,是否有效,就要看教会在不同时代所生活出的面貌。

最后,一如当年历史中的耶稣,人若要明认到启示标记所指向的启示内容, 除了明显的外在标记外,人亦需要天主的内在恩宠去接受教会这标记,条文指出:

除了教会本身外,还有天上的德能来协助,给教会有效的证据,因为至良善的上主,一方面,用自己的恩宠来激励,并协助迷路的人们,能认识真理,而在另一方面,祂以自己的恩宠,来坚固那些已由黑暗中召叫,进入祂奇妙之光的人们,使他们在同一光中,坚持到底。

因此,恩宠的作用就是在人的内在产生协助的角色。为未接受的人,恩宠产生激励和协助的作用,为已接受的人则产生坚固的作用。

总括来说,虽然梵一的条文并无意成为一绝对和完美的条文,也不排除后人修改的可能性,但这条文并无注意到教会本身这标记的历史性和复杂性。而事实上,虽然教会这标记是当年耶稣在时空上的延续,但在有效性和清析程度上,教会远比耶稣逊色。

教会是一个合一的团体是事实,但这合一是不完整的,时常都须要医治和维护,也时常须要向着完全的合一而努力。教会的稳定性在历史中曾面对不少危机;大公性经常都在一种张力下去维持;而她的圣德,更不能抹杀背后更多的罪过。因此,梵一虽然以教会本身作为一个启示的标记,但由于当时支配着神学界的教会学是完美社团的模式,因此条文中的教会是一个抽象的教会,完全不是历史中充满软弱纷争和罪过的教会。因此,梵一的条文在护教学上欠缺真正的说服力。

梵二对这个问题的了解基本上承接着梵一的思想,就是教会以其整个自身,整个临在去作证她自己所宣讲的信息。不过,梵二与梵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梵二不再强调教会是一个完美的教会,反而承认教会是一个旅途中的教会,接纳自己的不足。若望廿三在梵二召开以前邀请整个教会更新,同时亦邀请所有分离的基督教会彼此在爱之中合一,务求使教会这标记更清析和更具说服力。

至于文件方面,教会宪章并没有好像梵一一样,将教会看成一个抽象的概念去处理。由于梵二的教会学是天主子民的教会学,因此教会就是 - 一个天主子民,而教会这标记是否有说服力,完全视乎 - 一个天主子民的生活见证,当 - 一个天主子民都能完全按照福音去生活的时侯,教会才是一个有效的标记。所以,梵二犹如梵一,仍接受教会是一个标记,不过,这标记不再是 " 不可不信 " 的证据,而只是一个力求完美和充满说服力的邀请。

 

1.2.3 . 梵二后的一些新尝试

梵二虽然没有在 " 教会是启示的标记 " 这问题上作任何清析的训导,不过, 它却在原则上作出指示,就是这问题不可只像过往梵一一样,只从信理的角度去反省,而忽略了历史的角度。换句话说,当反省教会这标记时,不能只停留在信仰中的完善教会去反省,而也要配合真实历史中的教会。一如启示标记是一个整体,它包括了一个本体幅度和一个主体幅度,若果只有信理角度的反省,它的结果相信无法为当代人接受,丧失了可信性和天主启示标记的功能,因此这两个角度是合成一整体的。

从信理的角度,就是从启示出发,在启示的光照下,找出教会这标记所呈现面貌背后的秘密:那就是圣神的工作,祂一直是教会的合一和扩展的生命力,若果没有了圣神的工作,教会这人为社团,决无法生活出今日的面貌。

从历史的角度,就是从教会可观察的现象出发,经过资料的搜集后,再在这复杂,矛盾和浩瀚的数据中辨认出教会就是一个标记,教会就是天主救恩临现的地方。由于救恩是天主的恩赐,标记之所以成为标记,并不是出于人的努力, 因此在教会那些不可解释的谜中,人领悟到圣神的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