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教会训导权

 在旧约社会中,天主子民感到天主是透过梅瑟法律向他们说话,所以梅瑟法律成了以色列整个民族的最高权威。除了法律外,经师们对法律的真实诠解,以及先知们将天主圣言在不同环境中的具体引伸和应用,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同样具有训导的权威。他们的权威,并不是来自他们自身的社会地位或在团体中的角色,而在于他们能真实地服务天主圣言,使人接触和明白到天主圣言的内在精神和在某时代中的具体意义。

新约中耶稣基督是天主的降生成人,一如若望福音所说的圣言成了血肉,这活的圣言,毫无疑问是天主圣言的最高权威,因为祂是天主圣言,是天主圣言在人类历史中的最直接和圆满表达。因此,祂成了以后教会生活中一切有关天主圣言训导权威的基础。换句话说,日后教会的训导是否拥有权威,是基于教会的训导是否能真实地反映这活的圣言所传达的讯息。 Authority 一词的拉丁文字根, 也可解 Authenticity ,就是这个意思。自圣神降临后,耶稣基督,天主圣言的最高权威一直透过圣神存在于教会中。

在这二千年不同的教会传统当中,天主教会趋向将整个教会的信仰传统也看成是天主圣言的真实表达,因此具有权威。基督教会则趋向反对一切人为传统, 而只接纳圣经为天主圣言的真实表达,具有最高权威。

圣经的确是当年基督事件和初期教会的一个真实记载,但假若只接纳圣经是天主圣言的唯一权威,困难将是圣经自已无法自我解释,使今天的人明白甚么才是真实的天主圣言,或天主圣言为今天人类的意义。不过,如果说圣传就是天主子民在不同世代将天主圣言的真实表达,我们又如何使人相信和接纳它的权威,因为在二千年的教会生活中,的确存留下来很多并不真实反映天主圣言的行为规范或信理条文。因此,在这一课我们将集中讨论,教会透过甚么去肯定自己的生活和所颁布的信条是天主圣言的忠实反映?这些条文的权威是否绝对﹖是否亦有其限制?我们应采甚么态度去接纳这些条文?

3.1. 训导权威的本质与功能

为使天主子民的生活成为天主圣言的真实反映,教会从早期开始就存在着几种神恩或职务,去服务天主圣言,达致上述目标。格前 12:28 指出有宗徒、先知、教师。这几种职务随着时代的发展,慢慢发展成主教、神学家和先知性人物。主教的职责是公开的,透过祝圣所赋与的,他们是宗徒的继承人,受托去保管信仰的宝库。先知是一些神恩性的人物,他们往往是受圣神所推动,指出教会在此时此刻的问题,以及天主子民所走的路向。他们的职务若与主教的职务相对照,主教的是制度性的,而先知则是神恩性。今天,教会内并不容易清楚察觉出这职务,但他们的工作多由神学家或主教所取代,例如先知性的教宗,若望廿三教宗;廿世纪初很多先知性的神学家德日进。教师的职务即今日的神学家,他们从学术的角度去反省天主圣言,使天主圣言更适合今天的社会,而他们的学术性服务天主圣言,正好补足主教所关注的牧民性。除了以上三者外,当然还有整个天主子民,他们在天主圣神的带领下,亦以一种直觉的方式去判断整个教会的生活是否是天主圣言的忠实反映。

以上的几种职务,都同时以不同的方式去服务天主圣言:牧民性、先知性(神恩性)、学术性和神修性,务求使天主圣言成为活的圣言。主教的职务虽然来自神品圣事,但他并不是绝对的权威或高于其它三者,绝对的权威只有耶稣基督自己,其它的职务之所以有权威是因为不同的职务以不同的方式同时真实地表达了天主圣言。

由此观之,教会训导权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决策的团体,而是一个为确保天主圣言能真实在生活中表达的功能,这功能由不同的职务所分享,彼此提点,互补不足,为达至同一的目标而努力。不同的职务,尤如一民主社会的不同声音,若某一职务绝对化自己而忽略其它,他的权威或对天主圣言的真实性反映便受了局限,可信性程度亦降低。所之,当梵二提出一些信理之所以不能错时,是因为 " 从主教们直到最后一位信友 " 所普遍同意的。

一如 - 一个安定繁荣的社会,需要有好的政府去统筹社会各阶层的运作,为趋向同一的目标,达至同一的利益,教会需要一个尤如政府的权威去服务或达致教会的团结合一,这是整个教会本质上所要求的。因为如果我们怀有同一的一主、一信、一洗,我们自然是合一的,否则我们并未完全活出福音的真实。但教会所追求的合一( UNITY ),不是划一( UNIFORMITY ),这点可以从几方面去了解: a. 从天主降生成人的角度看,天主圣言降生在不同的环境和文化,自然无可避免地被当地环境和文化所限制。福音讯息的表达,自然也披上了当地文化的外衣。所以教会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达信仰方式,这是理所当然的。例如从历史的平面看:罗马时代的拉丁教会有别于希腊教会。从历史的横面看:宗徒,教父,中世纪,近代,当代的教会,在不同的文化转变中,产生不同的面貌。 b. 从服务天主圣言的职务看:为使天主子民的生活能成为天主圣言的真实表达,天主拣选了不同的职务去服务,他们有牧民性的,先知性的,学术性的和神修性的,不同的表达方式,是理所当然的。甚至可以说,在圣主圣言未圆满表达之前,不同的方式去互相补足,务求使这丰富的内容较全面去表达是必须的。

不过,多元化的表达( PLURALISM )并不等于相对主义( RELATIVISM )。如果我们细心看圣经,这种信仰表达的多元化其实在初期教会已出现。例如:罗马人书强调因信成义;雅各布伯书强调善行可帮助我们成义。这种思想在中世纪教会至二十世纪初都被遗忘或忽略,直至梵二才再次得到发挥和肯定:

在教会的共相交融下,也有个别教会的合法存在,拥有其独特的传统,不过,要让伯多禄圣座的首席权得以保存,并主持整个教会的爱德公合,卫护合法的差异性,同时监督各种特殊事物,务使不仅不损害统一(合一)反而有利于统一。

若干习俗与礼仪的不同,不但不阻教会的至一性,而且更增加教会的致一性,而且更增加教会的光辉 .... 正如以上所述,为了除去所有疑虑,此次神圣会议隆重声明,东方教会固应怀念着普世教会的至一性,但亦有权按照他们自己的纪律治理教会。

自教会历史肇建之初,教会便尝试以各民族的观念及语言,宣传福音,并设法以各民族的哲学智慧,诠解福音,目的是在可能范围内就合众人的理解力,并适应哲人们的需求。这种就合人们文化而宣讲启示真理的作法,应当继续奉为传扬福音的定律。

只要不涉及信仰及全体公益,连在礼仪内,教会也无意强加严格一致的方式。

所以总括来说:教会的训导权本质上不是一个权力团体,而是为使天主子民的生活成为反映真实天主圣言的一种功能。这种功能赋予教会内不同的成员, - 人有不同的方式去贡献。主教的职务有别于其它几个,他是来自宗徒的继承,不过他并不高于圣言,权威亦来自圣言,目的是要在本质上多元化的教会中,找出各时代的信仰表达,一方面与教会的圣传保持连贯,另一方面与其它教面保持合一,成为一主一信一洗的教会标记。

3.1. 主教与神学家的关系

上文已讨论过,教会若要圆满发挥训导的功能,将天主圣言忠实地在 - 一时代中传扬,主教不能绝对化自己的神恩而忽视其它三者,特别是神学家的意见。在教会历史中,这两者的关系在头一千年基本上并没有问题,因为很多神学家同时是主教,主教同时是神学家,如圣奥斯定,这两个职务往往在同一个人身上得到溶合和调和。踏入中世纪,很少主教同时再是神学家,而士林神学在当时的大学中是众学科之后,哲学也是神学的仆女,因此神学家享有很高的荣誉,教会当时很多的信理问题或争论,都以大学里的讨论作为最后定断。在中世纪后期,神学家在训导方面的影响力甚至高于主教,例如在 Council of Constance 和 Council of Basel , - 一个有神学或教会法律博士学位的人都有投票权,结果,中世纪所颁布的教会训导或信理条文,差不多完全受到士林神学所支配。在利腾大公会议,两者的关系和合作才得到平衡和介定, - 当一个议程出现时,议程先交神学家讨论和给予意见,有结论后才交给主教参考和讨论。及至法国大革命( 18 世纪),这平衡的关系慢慢倒向主教。面对当时的理性主义和人文思潮,主教们采取一种消极的防卫方法去抵抗这些新思潮。部份神学家,特别是接近教庭的罗马神学家,则转变成主教们训导的工具。换句话说,他们神学反省的出发点不是圣经,而是主教们的训导或决定,他们的工作是给予这些训导一个理性的基础和辩护,因而失去了他们职务的独立性。

这点至梵二大公会议才得以恢复: a. 梵二首先指出,诠解天主圣言是整个天主子民的责任,

整个天主子民,尤其所有牧人及神学家,应当依靠圣神的助佑去倾听,分析并诠解我们这时代的各种论调,而借助天主圣言的光明,加以评价,以期人们能更彻底地领略,更深入地了解,更适宜地陈述启示真理。

神学家除应坚持神学的固有方法及需求外,教会还请他们经常从事发掘向当代人宜讲真理适宜的方式,因为信德真理和在确保真理内容不变的条件下,发挥真理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虽然在梵二文件中神学家的地位和职务得到肯定,但两者应有的关系却没有清楚指出,教宗将这论题交由神学委员会去研究 ,结论如下:

a. 两者都有共同的目标:神学家的职务并不比主教低,两者都是去服务天主圣言。

b. 两者的服务都有共同基础,两者必须在下列四点共通:

1. 天主圣言

2. 教友意识

3. 教会历年的训导传统

4. 为使福音在现时代中更生活和真实地宣讲

c. 两者职务的差异:

1. 主教是维系整个信仰的完整与合一,神学家是在圣经和圣传下诠解圣言。

2. 神学家是主教与教会团体的中介。神学家从信仰,文化,信友团体所遇到的问题出发去反省新的表达方式。待主教接纳或颁布信理后再将条文替信友讲解。

d. 两者具有不同的权威:主教的权威来自他的职务,是牧民性的;神学家来自他的学养,是学术性的。

e. 两者与教会的关系:主教是圣统制所选拔,因此他的权威是来自这教会制度,他的权威必须在教会内行使并为有效地牧养天主子民。神学家是一个服务教会的神恩,一方面他是在教会管理当局之下,并接受他们的审核,但他们的权威无须是教会当局所赋予。

f. 两者的自由与责任:

1. 神学家应享有自由去做研究,探索以及出版他的研究成果,不过他们亦有责任接受整个教会的判断,因为这是真理和圣神临在的一个准则。

2. 神学家不能脱离这团体去反省信仰,这信仰团体不单包括今天的平面, 也包括过去的横面。

3. 神学家亦有责任接受其它神学家的批判。主教有责任与神学家交谈,了解他们的研究成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

总括来说:一个真正的合作精神在于彼此向对方学习,为能使自己的训导职务做的更好。主教为能更贴切地去训导万民,必须聆听神学家的成果;神学家为使自己的研究不致脱离信仰,必须接受主教和圣传的指示。

3.3. 训导权在今日世界所应有的方式

教会的训导权从初期教会开始一直至世纪,都没有受到很大的质疑,教会所颁布的一切,整个团体都会全盘相信和接受。但自世纪开始,理性主义,历史主义,人文精神开始慢慢在世界中抬头,世界开始对真理有不同的看法,从此亦对教会所提出的真理怀疑。面对这样的挑战和社会转变,教会的训导是消极,以及与当时世界的潮流对立。简单来说,就是强调教会的权威,训导内容的绝对化和永恒不变,以及只眼于过去的传授,而忽略今日的引伸,这些可说是当时训导权的特色。结果,教会的训导完全与世界脱节,而训导的内容亦自然无法为世界所明白和接受。教宗若望廿三世可说是一位集主教与先知神恩于一身的牧者,他眼看教会日渐与世界脱节,毅然召开梵二大会,使教会的方向得以改正。现将梵二有关训导权的训导,作一介绍:

a. 训导权为整个天主子民所拥有:正如前文提及,训导权从教会早期开始,除授予宗徒的继承人外,服务圣言的职务,也分别落于教师和先知身上,彼此以不同的神恩互相补足,使教会的训导圆满发挥。但至法国大革命后,主教的训导权与其它两者渐失去平衡,造成神学家附属于主教,变成主教的一个工具。梵二教会宪章重新将主教的训导权放在整个天主子民中去了解,训导权不能离开天主子民,若漠视天主子民,训导权便失去了权威。训导权也不是高于天主子民,负责去检查和监察团体的信仰,而是在团体中去发掘不同的神恩去服务同一的天主圣言。

国家让绝大部份国民自由参与政治,是值得赞扬的。

而且值得希望者,是许多信友亦在神学上接受适当的教育,且有人专门致力于神学的研究和深造,为使他们克尽厥职,信友和神职人员应享有合法的自由来研究,思索,并在他们专长的问题上,谦虚而勇敢地发言。

b. 训导条文并非绝对:在圣经记载的初期教会中,教会并不着意去宣扬一套绝对的真理,反之,在不同的文化,宗徒用不同的方式去表达同一的信息,因此信仰的多元化表达是初期会的普遍现象。从中世纪开始,神学在希腊哲学的影响下,希望可以找出一套万古常新的表达真理方式。然而二十世纪的历史主义发现,没有条文是万古常新的,因为 - 一条条文都必然受到历史限制。面对上述冲激,教会的反应是坚持信理条文是不可置疑的,普世性的,以及不可改变的。梵二的训导是:

信德真理和在确保真理内容不变的条件下,发挥真理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如果在道德问题上,或在教会纪律上,甚至在教义宣讲的方式上,一但此宣讲方式与信德宝库的本身,须慎重地区别,发现欠缺时,就该在适当的时机加以真正和应有的重整。

c. 训导内容切合牧民需要和具体环境:耶稣或初期教会的训导内容,都是采用时人一般明白的词汇或例子。自中世纪开始,教会训导完全是士林神学的艰深词汇所支配,这种思想的影力,一直至世纪初。若望廿三世召开梵二之前,希望这会议完全以牧民为取向。首先,在 DV 指出启示是天人合一的参与而不是艰深的条文。而训导内容应是牧民性的。

为能正确地研究并能适宜地阐述天主的启示,罗马教宗和主教们,应该按照事实的严重及他们职责的要求,用适当的方法,勤谨从事。

因此训导内容再不单只是裁判纷争,而更重要是启迪和鼓励信友的心灵,目的再不是去限制信友的创造力,而是保证教会能成为一个充满自由和鼓励的地方。一如近代的教育再不着重内容的填鸭式落输,而是启发性的。

d. 训导内容应是承先启后:教会,特别是主教,的确是接受了委托去保管信仰的完整与一致(弟 1:9 )。教会过往的训导似乎太着眼于保全这些东西,而忽略了将它在 - 个时代中的讲解,就如福音中的仆人将主人的钱埋在地下一样,为免损失。但是整个教会应该不是裹足不前的,而是向着主的再临进发。例如: 教会虽身受产痛,但目标在将来(罗 8:18:25 )。直到我们 .... 达到基督圆满的年龄(厄 4:13 )。忘却过去,目标为将来的荣冠(斐 3:13-16 )。若望廿三世深感到教会的责任不单是保存珍贵的财产,但也要全力去面对时代给予教会的挑战。梵二首先在教会宪章中指出教会是一个旅途的教会,在这种教会观下,主教的训导是不只着重与过去的一脉相承,也要看圣神在时代中的带领。

深信自身为充满大地的天主圣神所带领的天主子民,在信德的启迪下,致力于研讨,在其于这时代的人类共同的遭遇需求及愿望中,何者是天主的计划,何者是天主亲在的真正讯号。

所以教会训导权应走在探索时代征兆和回应的前头,而不是最犹疑,走在最后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