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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圣经书目 5.1. 正典书目的字义 正典纲目是希腊文 Canon 的中译,原意是棍、棒,不过,抽象化后,有规则之意。相对的希伯来字是 qaneh ,原意是芦苇,抽象化后也有规则,规矩之意。 保禄宗徒曾用这个字来表示他的训导有权威 " 其实割损不割损都算不得甚么, 要紧的是新受造的人,凡以此为规则而行的,愿平安与怜悯降在他们身上。 " (迦 6:15-16 ) 正典纲目就是一字的引伸义,意即这正典书目的内容,就是信仰的标准, 就是信仰生活的准则。 5.2. 旧约圣经纲目的形成过程 犹太人拥有一个(旧约)圣经正典书目,这是一件明确的事实,但至于这正典何时定立,其历史演进如何,却没有清楚的记录。最早提到犹太圣经三类经书者,是德训篇的序言。此外,居住在圣地和侨居埃及的犹太人,似乎各有自己的书目,分别被称为「巴力斯坦正典书目」和「亚力山大正典书目」。 5.2.1 . 德训篇序言 德训篇约在公元前 180 年成书,作者名叫耶稣,是耶路撒冷息辣( Sirah )之子,作品原文用希伯来语写成,后于公元前约 130 年由作者孙子在埃及译成希腊文,并在译文前加上序言。当时,旧约圣经已接近完成阶段,序言提及了旧约经卷中最早的分类大纲, 即: " 法律、先知和其它的著作 " ( 1-2 ) " 法律、先知及别的祖传文献 " ( 8-10 ) " 法律、先知和其它经典 " ( 24-25 ) 法律( Torah ):在以色列人民古代的历史之中,梅瑟是中心人物,他们相信梅瑟是从天主打发来的,因此,他的话具有权威,成为以民历史的一个传统标准。梅瑟以后,接着有不同的传统,例如,厄罗依典,雅威典等等,虽然他们彼此间有不同的地方,但以色列人同样重视这些传统,因为与梅瑟有关。这类经书约在公元前五世纪,即厄斯德拉( Ezra )的时代,便有了固定的形式(参看厄上 7:25-26 ,厄下 8 )。法律书又称梅瑟五书( Pentatuch ),包括创, 出,肋,户,申等书。 先知书:以民除了相信梅瑟的话为天主的话外,他们也相信先知的话,所以凡来自先知的,他们也视为信仰的标准。这类书大概在公元前 180 前就有了固定的形式,这一点可以从(德 44-50 )的列祖赞中归纳出来。先知书分为前后期, 前先知书包括苏、民、撒上下、列上下,而后期则包括依、耶、达、则和十二小先知书。 其它的著作:在以民充军以后,有两种人在以色列人的信仰中占有特殊的地位,第一种人是经师,被认为拥有天主的神恩,可以解释经书,凡他们所讲解的,成为人民信仰的标准,即所谓智慧文学。第二种人是在圣殿里面唱歌者,人民相信他们亦享有天主的特殊恩宠,而他们所做的诗歌也成为信仰的标准,即所谓圣咏集。在德训篇的序言中,作者没有言明其它的著作指的是甚么,但相信至少包括译者祖父的著作(德训篇)和其它智能文学等。 随着以色列人亡国充军的原故,他们的生活,政治以及其它方面起了很大的变化,以下是三点理由,促成旧约圣经正典书目的形成: a. 会堂的应用:由于以民散居各地,会堂成了他们的宗教信仰的中心,这样应该有书 -- 信仰标准的书 -- 供给在会堂里面诵读。 b. 教育下一代:为了将信仰能忠实无缺地传给下一代,以民需要一些信仰正典作为传授的内容。 c. 法律家的需要:法律家(法利塞人)为了有根据,有权威地去解释法律,他们需要援引信仰标准的书。 至旧约末期,居住在耶路撒冷和侨居埃及的犹太人,似乎各自制定了自己的旧约正典书目,分别被称为巴力斯坦正典书目和亚力山大正典书目。巴力斯坦正典书目较短,大概是公元一世纪末,在雅木尼雅( Jamnia )所制定,在书本内容上,不包括七本「次正经」,即友、多、巴、智慧、德、加上下,理由就是这七部书并不是由希伯来文,而是由希腊文写成。亚力山大正典书目除了包括巴力斯坦正典书目的三十九本用希伯来文写成的经书外,更包括以上七本用希腊文写成的「次正经」合共本。 5.3. 教会制定旧约正典书目的过程 从早期犹太人团体所出现的两个圣经正典书目,以及教会内部引用旧约时的不严格态度,可见教会初期并不有一致的旧约圣经正典书目,后来由于异端马西翁主义的出现,以及东方教会也受到会议的影响,否定七本用希腊文写成的旧约,这些因素才促使教会认真去制定自己的旧约正典书目,这过程是经过一段很长的历史的。 教会对有关正典的平常训导,在开始时不甚明朗,这一点可以在不同的地区性会议上看出来,例如年的君士坦丁堡第一届大公会议 和 402 年 Innocent I 的绍书 都提出了较长的书目。 15 世纪时教会的大公会议( Ecumenical Council )才正视圣经正典的问题, Council of Florence 在 1441 年列出了较长的书目。 这书目后来在脱利腾大公会议中被正式钦定,因为在两个会议期间,部份神学家怀疑 Council of Florence 的约束力。例如加耶当枢机( Gajetanus )解释圣经时,他只承认较短的书目为正典,其余七部希腊文的旧约在劝人善度信友生活方面也很好 ! 此外,脱利腾大公会议期间,新教徒提出反对炼狱道理。天主教会方面则引用(加下 12:45 )去证明。但路德则认为加下是伪经,不足以为证。就在这种背境下,脱利腾大公会议在 1546 年 4 月 8 日 隆重宣布较长的旧约书目为正典。 脱利腾大公会议也出钦定圣经正典的两个准则。 a. )在公教会(礼仪) 里面所习诵的。 b. )在古老的拉丁通行本( Vulgate )里面所包括的。这两个准则当然会产生困难,但脱利腾给予的,是因着这两个准则而得出较长的书目内容,而不是解释为甚么以这两个准则去决定书目。 梵一基本上重复了脱利腾所钦定的。 梵二也声明是追随梵一的定断,但是就加以教会是根据圣传来钦定圣经正典,「教会藉传授辨识出圣经的完整纲目。」 5.4. 新约正典书目的形成过程 新约正典书目的形成过程一如旧约,也出现两个书目,一个较长,一个较短。较长的即现在新约圣经的二十七本书目,较短的,则不包括希、伯后、若二、三、犹、雅、默, 这七本。造成不同书目的原因主要有二: a. )因为在公元 150 年左右,异端马西翁的出现,只承认路加福音和十封保禄书信为正典。 b. )如果从文学批判的角度来看,以上未被包涵在较短书目内的七本书,一直未能确定是出自使徒或使徒代表的手笔。因此,正确的书目也是经过一段长时的讨论和混乱才得出来的。 至于有关新约正典书目的隆重训导,一如旧约,也是始于脱利腾大公会议。 当时条文主要针对 Erasmus ,他排斥希、雅、伯后、若二、三、默;以及马丁路德,他排斥希、雅、犹、默。脱利腾的颁布亦可溯源至初期教会的一些平常训导,例如君士坦丁堡第一次大公会议,教宗 Innocent I 的训导和 Council of Florence 等。梵一追随了脱利腾的训导,但加上对正典性( Canonicity )的解释。梵二则与旧约书目的部份相同。 5.5. 制定圣经正典书目的标准 基督教会和天主教会在这问题上大家看法有异。基督教会在新约圣经上, 基本上完全与天主教会一致。但在旧约的书目上,则只承认第一纲目,而否认第二纲目,即以希腊文写成的七本旧约。路德当时的主要原则是圣经唯一,但是既然是圣经唯一,而圣经上又没有正典书目的记载,究竟基督教会是根据甚么来确定圣经的正典书目是第一纲目呢﹖ 以下是一些代表人物的思想: a )路德:按照「圣经唯一」的逻辑,他认为启示不在传承里,而只在圣经里。同时,得救是因着耶稣,所以凡是论耶稣与救赎的就是圣经。这个论证在今日已经无很大的说服力。 b )加尔文:制定「圣经正典书目」是圣神的工作,圣神在教会中,使大家同意某些书属于「圣经正典书目」。 c )巴特( K.Barth )根据「辩证神学」将天主与人绝对分开,同时人在天主面前是绝对无能的。根据这样的神学观点,巴特对圣经的正典书目这问题作以下的解释:圣经是天主的话,在天主的话前,人只是受判断,而不能判断天主的话,教会也是如此,因为它是人的组织,所以教会无权去制定圣经的正典书目。在教会中已有圣经正典书目,这是事实,但它的价值是甚么呢?圣经正典书目不是别的,只是表示教会中多数人的意见。换句话说,圣经正典是指大多数人在这些书中找到天主话,而教会把大多数人的意见告诉教会中所有的人。因此,圣经正典书目不是信理,它只是大多数人的意见,而且不是封闭的,如果将来大多数人的意见改变了,这书目也随着改变。 大致上,基督教订立圣经正典的原则,多根据圣经的内证,即经文思想内容正确,合乎神的启示的信仰。但这标准往往要靠个人主观的判断。基督教否认圣传的存在,认为全部启示只存在于写成文字的圣经中,而圣经能为本身作证,证明自己有神的默感。天主教郄认为既然圣经只是天主启示的一个特殊时刻,而且圣传与圣经同是天主的话,又圣传先圣经而有,故此教会能藉「传授辨认出圣经的完整纲目。」 天主教会神学家在这方面有较全面解释的是 K.Rahner 。他对圣经正典问题的处理与他对默感问题的解释是一脉相承的。因此我们也应从默感的脉胳中去了解。 a. 圣经默感是天主特殊的能力进入圣经作者,使圣经成为原始教会组成要素之一,而教会的建立是天主进入人类历史中发生救恩的特殊效果。所以天主是救恩史和教会的特殊原因,这一切都是天主预先决定并且一定要实现的。 b. 启示是天主将自己的心思、计划告诉人,而天主启示的方式可以是行为或言语。但在救恩的历史中,天主常常用行为和说话一齐来显示自己。先用行为, 然后用说话来解释祂救恩的行为。然而圣经是由天主的特殊行为写成。其行为本身就是启示,不需要言语的启示来说明。 c. 教会为了确定圣经的正典,不需要一个清楚而明确的启示。天主的特殊行为,使救恩史在人类历史中发生、建立了教会,以及推动圣经作者完成了圣经。这一整个的过程本身就是启示,而教会在圣经本身认出这是天主特殊行为所成之书,这样的反省中,教会可以制定圣经正典书目。 d. 两点应该分辨清楚: i )启示 - 天主启示的行为,在宗徒时代或更正确的说,在最后一位宗徒去世时已经完成,所以全部圣经也该在那时完成。 ii )教会对启示行为的认识是需要很长的时间。所有圣经已写好,但要教会认识这些书来,教会如何能认出这些书来﹖ e. 教会是在自己的信仰生活中逐渐辨别,制定圣经正典书目,生活在圣神的保护和指导下。教会在长期的生活中慢慢在这些书中认出自己的肖像、面目和生命。这样一个过程需要很长时间,这也是为甚么教会在历史上有一段犹疑不决的原因。不过当教会在圣神的启迪下,清楚地认识这些书是自己生活的写照,是信仰的标准时,就用不可错的权威宣布「圣经正典纲目」肯定那些书是在默感下写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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