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时代
a. 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的整个神学都是建基于他的一个很深的宗教经验,就是他经验到十字架上的耶稣对他的无条件宽恕和接纳。因此,他对于启示的神学反省,也深深受他的「十字架」神学所影响,与当时强调人的理性的士林哲学背道而驰。他认为人的理性不可以获得天主的启示,而天主向人类显示自己往往是透过一些矛盾的方式。例如,天主的大能正显示在他的十字架上,天主就在软弱中证明他的力量,这些矛盾的方式,不是人从理性可以明白和获得的。
而 " 天主圣言 " 为路德来说,可说是一个很阔的字眼,从天主的第二位圣子到教会的宣讲,都可以称为天主圣言,虽然天主圣言在路德的思想中是信仰的唯一标准,但他重未将天主圣言等同为圣经的文字,在圣经中,路德认为天主圣言以两种形式出现,首先就是法律,在法律中人明白到自己的罪过和天主的惩罚。不过,当人感到天主的怒气和悔改时,人便会明白到圣经的第二类启示,就是天主在福音中所许下的恩宠和宽恕。
b. 加尔文( Calvin )
加尔文是宗教改革运动第二波的发起人,他对启示这问题有颇深入和系统的反省。他认为天主的启示的两方面,一方面是自然的,是从大自然的美好中经验到天主的美善。另一方面是超自然的,人获得这些超自然启示是透过由圣神感默而写成的圣经。不过,由于人性的败坏,人已无法单从自然界中去认识天主,除非天主主动地帮忙。为加尔文来说,天主的帮助就是圣经,圣经好比一副眼镜或一个助听器,帮助人去明白天主以正常的声音所启示的一切,即透过大自然所启示的一切。除了矫正和放大的作用外,圣经也启示人一些超自然的真理,例如天主圣三,这些超自然真理是自然界无法通传的。
所以,简单来说,宗教改革者所提出的启示论,充份反映出他们对中世纪教会制度和形式的失望,他们对这些人为的组织和因素不再寄以任何希望。在这种背境下,启示就好像人对仁慈天主所发出的焦虑恳求的响应。启示是喜讯因为天主借着耶稣的功劳而赐与罪人救恩。信德就是一个人满怀信心,深信自己的罪过会因着耶稣的原故而到天父宽恕。
c. 脱利腾大公会议
1546 年召开的脱利腾大公会议,主要是应对宗教改革运动所带来的危机, 在第四节会期里面( April 18 , 1546 ),大会颁布了有关天主启示的文件。文件将启示等同为福音,将福立同为一切令人得救真理的泉源,这福音是先由先知们在圣经中所预许过。而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先亲口予以颁布,后令他自己的宗徒们,向万民宣讲。 此外,文件为针对当时宗教改革者的圣经唯一的思想,指出福音不单包括在已成文的经书内,也包括在没有书面记载的口传里。文件虽然没有指出存在口传的启示,是否和圣经中的一样,抑或有一些是圣经所没有记载的,但文件却清楚指出口传的内容就是福音,这福音是由基督口授而由宗徒接受,或由宗徒们自己,因圣神的默导,好像一手一手传到我们的手里。
自这次大公会议后,天主教会和基督教会之间就在圣经的启示内容足够与不足够的问题上激烈讨论,天主教会认为如果没有了圣传,教会无法去辨认那些书是由圣神所默感是圣经,基督教会则认为圣经是自证自明的,人在圣神的推动下,就能够明白圣经和解释圣经。在这种敌对的气氛下,中世纪已发展的静态的启示论,即将天主启示等同为一套套的道理或要理,变本加厉演变为教会的训导内容,启示因此变为教会从圣经和圣传里所演绎出来的信理,信德在这种启示的观点下,变成一种对教会训导权的服从,教会无论颁布甚么,都是信友信仰的对象和内容,相对地,圣经中有关救恩的讯息,和圣经本身的文字力量则不太着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