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赦 汇 集 

  一、序言:大赦是教宗以其最高权力,给教友们分施基督及历代诸圣人们的功劳宝藏,使信友们经告解获得罪赦以后,藉以获得罪的暂罚。

  大赦只有教宗能赐给,别人只能在得到教宗允许,或受法律委托才能颁赐。

  现今大赦只有全大赦及限大赦两种,要求得全大赦必须告解及领圣体,但若不可能或有困难时,主教可宽免教友守此条件,但必须发上等痛悔,并怀有尽早领此二件圣事的心愿。

  全大赦 --- 赦免人因罪应得的全部暂罚。

  限大赦 --- 只赦免部分暂罚。

  凡在本汇集未提到的大赦一律取消。

  二、原则:

1 、瞻礼日如有移动,与占礼日相连的大赦也随之移动。

2 、得大赦的日子(首堂大赦)是从前一天的正午 12 点开始至次日半夜零点止。

3 、能求得大赦的圣堂如已拆除,在 50 年内,大约又在原位置新盖起来的,仍有原来大赦。

4 、大赦只能为自己,为炼灵,不能为其它活人。

5 、一切弥撒(红、绿、紫、白、黑)都可为炼灵。

6 、一天只能得一个全大赦,临终大赦例外。

7 、一次告解可得多个全大赦,但每领一次圣体只能得一个全大赦。

8 、规定拜圣堂的经文是天主经、信经各一遍。

9 、按教宗之意祈祷规定的经文是天主经、圣母经各一遍。

10 、应是已经领洗入教及未脱离教会的人,须有求得大赦的意向,灵魂上当有宠爱(没有大罪),按照规定的方式、地点、时间,条件完成指定的神工。

11 、求得全大赦:①前八天内或后八天内告解。②求大赦的当天领圣体。③完成指定的善功。④每赤诚全大赦都要有按教宗之意祈祷(原则 9 )。⑤对小罪也不能有留恋之意。⑥告解可在前八天内完成但领圣体与指定神工最好一天完成。

  三、本汇集规定条件完成下列神工可得全大赦或限赦。

本汇集 75 条其中有些因我国教友尚难做到,故未译出,所以缺号。(未译够 75 条)

  (一)全大赦(如有缺点只可得限赦)以下从 1 至 25 条规定神工得全大赦。

1 、八月二日天神之后圣母首堂大赦占礼,规定的神工按第二项原则之 8 之 9 念经,须在神父座堂或相当神父座堂,主教座堂或相当主教座堂内,念天主经、信经各一遍,再念天主经、圣母经、光荣经各一遍。本堂主保占礼同首堂大赦。

2 、本堂祝圣周年,在本堂内念经同上。

3 、各会祖占礼在本会圣堂念经同上。

4 、追思已亡占礼在圣堂及公开半公开祈祷所念经同上。

5 、炼狱月内, 11 月 1 日至 8 日内每天在圣堂、坟上、家中为炼灵祈祷经文不限。

6 、朝拜圣体半小时。(不足半小时得限赦)

7 、读圣经半小时。(不足半小时得限赦)

8 、念苦路经,病人在家默想耶稣苦难。

9 、在圣堂内或在家公念一分玫瑰经。

10 、 参与晋铎首祭。

11 、 参与晋铎 25 周年纪念弥撒。

12 、 参与主教巡视教区弥撒。

13 、 从收音机收听教宗降福。

14 、 避静三天。

15 、 大占礼六(耶稣受难日)朝拜苦像。

16 、 在封斋期内占礼六及耶稣受难日念吁至慈善至甘饴之耶稣……(平日限赦)

17 、 在耶稣君王占礼念君王诵。(平日限赦)

18 、 在耶稣圣心占礼念赔补耶稣圣心诵。(平日限赦)

19 、 参加下会听道理至结束。

20 、 初领圣体。

21 、 圣体瞻礼及耶稣建立圣体大礼唱“堂土门尔高”。

22 、 年底唱瞻大感谢( TeDeum )

23 、 新年及降临占礼唱圣神颂(肇有圣神……)。

24 、 领洗周年或望耶稣复活重发领洗圣愿。

25 、 在临终如无神父,病人手持苦像发上等痛悔。

  (二)下列神工限赦

26 、 伏望吾主我等功行……。

27 、 发上等痛悔并发信、望、爱三德。

28 、 我以热爱之情朝拜主耶稣。( Adorote )

29 、 福哉若瑟……。

30 、 全能者天主所赐万惠……。

31 、 天主天神领守我者……。

32 、 三钟经。

33 、 祈望耶稣灵魂圣我……。

34 、 神领圣体。

35 、 信经。

36 、 我自幽谷中向您哀求 de profundis clamavi

37 、 参加道理研讨会。

38 、 耶稣圣名祷文、圣心、宝血、圣母、圣若瑟、圣人祷文。

39 、 我灵魂赞颂吾主 magnificat anima mea

40 、 玛利亚圣宠之母,仁慈之母……。

41 、 至仁至慈者童贞玛利亚……。

42 、 九日敬礼。

43 、 求圣召经。

44 、 默想。

45 、 为教宗祈祷。

46 、 为教会合一祈祷。

47 、 月避静(半天至一天)

48 、 望主赐伊永安……。

49 、 恭贺天主圣母。

50 、 依靠天主,甘心忍受日常生活、工作中的磨难,献给天主,呼求天主者。

51 、 凡以超性念头帮助急难困苦伤病人的神、形哀矜。

52 、 以补赎心情,甘心在日常生活中,自行做小克苦者。

                                       抄录 1968 年 6 月 29 日圣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