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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三十一主日 全心全灵爱主、尽意尽力爱人 读经一: ( 申 6:2-6) :要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 读经二: ( 希 7:23-28) :基督是永恒的司祭 福 音: ( 谷 12:28-34) :最大的诫命 中国文化: 立地以上承天,承天道以隆人。 有一个经师前来问耶稣说:「哪条诫命是第一条呢?」耶稣回答说:「第一条是:『以色列!听着!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当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条是:『你当爱人如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了。」(谷 12:28-31 ) 一位经师问耶稣,「哪一条」诫命是第一条诫命,按玛窦福音 22:35 的记载,这里所谓第一条诫命,就是指那「最大的」一条诫命。 耶稣的答案来自申命纪:「以色列啊!听着!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 ( 申 6:4-5) 但耶稣随即刻意地加上了另一条诫命:「第二条是:你当爱人如己。」 人家问耶稣一条诫命,他答了两条。 在耶稣心中,这「一条」诫命有「两个」实践的方向;而这两条诫命,也可说是同一条诫命的两个层面。 世界上的一切宗教都是以神为主,犹太教尤其强调神的独一无二性,和他的「排他性」。神和人,爱神和爱其它人或其它东西,几乎都是势不两立的! 所以在古经中,亚巴郎可以为天主杀儿祭主;而整本古经,都有很多天主协助犹太人杀戮外邦人的故事。有时甚至要屠城、灭族。 这本来没有什么不对,天主确是至高无上的造物主,伟大无比的真神,一切生命都是从他而来。他有权创造生命,也有权取回生命。生命原本便是为天主而存在的。 这就是犹太人心目中,天主的形象:一个赫赫威严、高高在上、君临天下、掌握人类生杀大权,赏报人、也惩 ? 人的大判官、大主宰。 所以人在神面前也只能蒙面、脱鞋、跪下、不得仰视。连碰一碰属神的约柜,也会被视为大不敬,而招致杀身之祸。 天主和他的宗教,就是这样长期地被描绘成如此的残酷和不近人情。小孩子听了也许要发恶梦。 古经中的天主,其形象有时只是亚巴郎的天主,是以色列的家神和族神,甚至只是一位战神。 耶稣决心终止人们对上主的这种基于恐惧的信仰。他要告诉我们:这是一个充满爱,也邀请人们去爱的天主。这个天主不再与人对立。我们在主内,可以爱人爱得更深,我们在爱人时,可以爱主爱得更诚。 我们人类对天主的爱,不再独立而游离于我们的生活和生命之外。相反地,如果我们不按天主的圣意去生活,不依天主的圣意去爱人,即使我们天天喊着:「主啊!主啊!」都不能获得救恩。 耶稣形容这二而一、一而二的诫命,就是最大的诫命:「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了。」一切都应从属在这条爱的诫命之下。 这二而一的诫命是一切诫命的「纲」,其它的诫命都是「领」、是「目」;这两条诫命也是诫命中的「大体」,其它的诫命都是「小体」。提纲就会挚领,纲举就会目张;符合了「大体」的要求,其它的「小体」就自然会水到渠成。 但耶稣的话并不常常被所有的信徒遵守。宗教仍然有时会变得不近人情;爱神和爱人有时也被人无端地对立起来。以神的名义而进行的「宗教战争」,更是一个主张爱主爱人的教会所不应有,却是已经发生了不少次的历史事实。 中国人的宗教精神是以人为主的,即使信神,举行神的敬礼,或甚至谈到灵界和来生,也是为了教人好好地活于今世,积极地面对今日的生命。 这就是中国宗教精神中所谓的「立地以上承天,承天道以隆人」,即是说,我们要扎扎实实地活在地上,而仰体天心,并按照上天的意旨,而造福世人。 这其实就是耶稣所说「爱主爱人」的最好脚注,和最佳的生活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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