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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返鸟
这里就自己感兴趣的几个问题,从系统论的角度片面地认识赫拉克利特有关辩证法的几句话。
一
——“一切皆流,无物常住。”
——“人不能第二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同一事物既存在又不存在。”
物是何物?物因何而在?物为何有形?
这里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认识物。物非个体,而是群体。物非单一的存在,而是群体的存在。
有生于无,物乃无穷小的事物的聚合。物既包含着有限的意义,又包容着无限的意义。物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
系统不是别的,乃是物运动的组合。无物不动,没有绝对的静止。绝对的静止意味着死亡,意味着无。有有别于无,存在有别于非存在,动有别于静。
我们无法确定物的绝对位置,因“一切皆流”,群体皆动,物之中心或重心随时变换。一切物均不可测准。我们只能知道物在过去的大致状态,而不能准确无误地把握它。
没有两个同样的事物,事物虽然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但此时和彼时已有不同。故物无常形,随时而变,“同一事物既存在又不存在。”
二
——“逻各斯是永恒地存在着的。”
——“万物都根据这个逻各斯而产生。”
物的存在意味着物内部更小的系统群体之间具有稳定性,这样的稳定性是靠规律维系,也就是逻各斯。物具有了稳定性才有形,有规律的事物才具有相对稳定的形态,有了形态,才可以为人所识。
如无规律,物即归于无。物不可识,也就不能称其为物。物之有体积,重量,颜色,气味,均赖于物之规律。故“万物都根据这个逻各斯而产生。”
对物的认识实是对规律的认识。
事物之规律均有不同,大同小异者可被区分出来,归纳为类。区分物的方法称为逻辑。
整体大于个体之和。物不单纯是它的物质构成,且包涵了内部各子系统的关系,也就是运行规律。分解物之部分,单纯还原,则只形似,割裂了原来的内部规律,所以个体之和始终小于整体。
物之能相互影响,是因为逻各斯的原因。此事物是它事物的必然,也是它事物的偶然。偶然之中有必然,必然之中有偶然。
三
——“上坡路和下坡路是一回事。”
——“在我们身上,生与死,醒与梦,少与老,都始终是同一的东西,后者变化了,就成了前者,前者再变化,就成为后者。”
——“善与恶是一回事。”
系统的运动只有一个方向,就是系统的平衡,平衡的终点是静止,静止又预示着死亡。故物生于无,最终又归于无。
只有物处于相对稳定的过程的时候,认识物才有意义。
存在即是有限,就有生有死。生意味着物的相对平衡,死意味着不再平衡,意味着原来系统的消失。如物之内部规律已经不能维系内部之运动,则物将被彻底改变,对于原来的物来说,它就不存在了。物皆宇宙,人生亦然,有生有死,是自然之道。而生死皆赖于逻各斯的变化。
物永远不会倒退,它唯一的运行趋势总是奔向平衡,奔向永恒的静止之点。
物之现状是真,目标是美,过程是善。所谓恶,只是善的变相表现,是一个大的趋势中的小小变异。但这样的变异是有其原因的,也是物相互影响的必然结果,是大的过程中必须发生的事情。
故物无好坏,无善恶,无是非,有的只是永恒的变化和运动。善恶,是非,好坏,不存于世,只存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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