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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欲主义目的论提纲
                                 刘尚东

  传统哲学主要运用思辩的方法来探讨重大事物的本原及结构问题,分为本体论、认识论和目的论,分别指向世界、人类认识和人类目的。在哲学史上,材料的匮乏促使松散因果关系的思辩成为必要,并在18世纪的德国哲学中达到顶峰。随着科学的兴起,材料的丰富,严格因果关系的实证成为正统的思维方式。当代哲学应当以实证为主以思辩为次。
  目的论研究人类目的,包括个体意义上的人生观和群体意义上的历史观。所谓唯欲主义目的论,是指以“欲求”作为核心概念的目的论理论体系。它包含或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观点:
  1、中庸唯实主义的本体论。“实”是指实体,具有一定的质量、能量、空间和时间。人类所感觉到的一切现象都是实体的作用和表现,都是客观实体和主观大脑这个特殊实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实体的存在状态,服从中庸律,即独立稳定与联系变化的对立统一。从事实来讲,任何极端状态都是暂时且局部的,或者处于另种层次的中庸水平。如果绝对独立和稳定,事物就会变得孤立和静止,如果绝对联系和变化,事物就会变成唯一和空虚;都明显违背现实。从概念逻辑来看,独立与联系、稳定与变化,构成相反相成的相对概念。因此,实体的存在状态必然是中庸的。实体的发展机制是内在因素决定和外在因素制约的有机统一。显然,与中庸律相适应,任何事物的运动都可以看作内外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但内在因素的作用是决定性的,表现直接和强大,唯此才能保证该事物的独立稳定。如果外在因素的作用超越内在因素,那就意味着两种因素实际上构成一种事物了。
  在哲学史上,流传着所谓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上学之间的矛盾。事实上,其中的误解大于分歧。马克思唯物主义认为,意识是人类头脑对外在实体的反映。这在主要意义上是合乎实际的。但绝对化就错误了。唯心主义则认为,在反映过程中,头脑本身所固有的属性会影响思想内容。这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意义,实际上突出了认识论中的“测不准”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辩证法主张绝对联系和变化,形上学主张绝对独立和稳定即孤立静止,这两种主张都犯下极端化错误。在此,我们改造一下概念内涵,把辩证法定义为普遍联系和变化,把形上学定义为普遍独立和稳定,那么,辩证法和形上学就作为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中庸律。
  2、唯欲主义的人生观。人生观探讨人生的目的。现代心理学认为,需要充当人生的根本目的;或者说,把人生的根本目的和动力称作需要。鉴于需要一词的含义十分复杂,本文特意用“欲求”一词来代替之。虽然,研究人生的关键点在于寻求人类欲求的存在本质和演化机制。
本文认为,所有生命都具有三个基本事物:组织、机能和欲求。组织充当生命的实体,机能充当生命的功能,派生生命能力,欲求则反映组织从而机能的一定失衡,派生生命动力。例如,人类食欲的实体标志是血糖水平的下降,导致机能下降。欲求是生命的本性之一,因为生命自身总是处于时刻不停地新陈代谢之中,生命组织和机能总是变化的,达到一定限度后会紊乱,必须用欲求来调整。生命的组织、机能和欲求之间密切联系,相互对应,有什么样的生命组织和机能,就有什么样的生命欲求与之相适应。生命欲求具有自保和对象的特性。自保是指每种欲求都倾向于保障自己的本体,对象是指包含欲求所需内容的客观事物。
  人类的生命最为复杂,具有原始机能和继发机能,从而具有原始欲求和继发欲求。原始机能包括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生理欲求的对象包括能量、水分、睡眠、安全等。心理欲求包含各种感觉的欲求。其中,与生理欲求联系较远的表现朦胧,称作美的欲求,例如对称的图形可引起平衡美感,有节奏的音乐与心脏的振动频率一致可引起和谐美感。
  心理机能包含感觉、感情、记忆、意志等机能。感觉把许多刺激信息输送到大脑皮质,促成崭新的神经联系,形成特殊的继发的生命组织机能—思想。感情则专门反映欲求信息,同时产生情绪体验和思想。由于同生命欲求相联系,情感具有间接的生命力。
  人类的思想受思维的作用而拥有丰富的内容。其中,真正具有生命动力的是情绪体验及其相关思想。人类情感思想的发展是逐步实现的,是在反映原始欲求的满足状况中形成的,只有原始欲求才能激发第一次情绪反应和体验。在幼儿期,饥饿产生痛苦,吃饱产生快乐,人只形成纯粹原始的情感思想。后来,随着知觉的形成,儿童又爱屋及乌地喜爱提供快乐的食物及父母。在少年期,随着思维的形成,人逐渐理解了“我”及自己名字的意义,形成自我意识。与此同时,由于自我开始照顾自己的吃喝玩耍,低级情感就同自我意识发生联系,从而形成自爱。用公式表达为:自爱=(香甜+温暖+……)×联系程度。人还对同类的他人,隶属的集体产生爱意,称作博爱。另外,人对所谓的神灵产生神爱。自爱、博爱以及神爱构成理性情感,都是关于某种主体的,表现强烈。人还形成其它许多情感,但相对低弱。由于原始欲求和低级情感在对象上差不多,故一起构成感性欲求。另外,比拟思维可引起朦胧的情感,故和美的情感一起构成美情感。这样,人类欲求系统包含感性欲求,自爱欲求、博爱欲求、神爱欲求和审美欲求这五种。
  一般来说,人性是以自私为主以无私为辅的有机统一。我们知道,自保是一切欲求的特性,博爱也不例外。在博爱思想中,博爱者和对象已经联为一体,对象的痛苦就是博爱者的痛苦,帮助对象解除痛苦就能使自己解除痛苦。另外,博爱对象的范围不是随便的,总具有一个前提,即以自我为基础为核心。所谓爱父母、爱朋友、爱国家都是爱自己的父母、朋友、国家。另一方面,博爱的对象性指向客观,甚至在手段上出现为了对象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这在形式上与自保恰好相反。于是,从表面上看,博爱欲求和非博爱欲求是相互矛盾的,人们在习惯上把非博爱的特性称作自私,把博爱的称作无私。一言概之,自私实质上反映了非博爱的自保性;无私反映了博爱的对象性,二者在本原上是统一的。
  人生的目的在于保障自己的欲求,人生的活动就是满足欲求的方式与过程。活动方式由动力和能力这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分别保障活动的动机和能量,用公式表达为:方式=动力×能力。
  当代著名的欲求理论当属马斯洛的需要理论。在唯欲主义看来,马斯洛并没有揭示欲求的本质和机制,需要的层次划分并不科学。例如,自我实现只是自尊的一种客观要求,博爱和审美这两种十分重要的种类也被排斥了。
  马克思认为人性是历史变化的。这只能在一定意义上成立。否则,这就算不上一种规律,使理论抽象失去了意义。他还认为,人性由社会性,主要是经济关系来决定。这违背了事物性质由内在因素决定的原理。马克思在玩弄两面手法,在反对社会历史观的环境决定论时,他抛出经济决定论,这在结论上显然正确;但在面对人性观的生物决定论时,他仍然抛出经济决定论,殊不知社会对于个人,经济对于人性已经转化为外在因素,只起制约作用了。尤其令人遗憾的是,马克思认为原始人无私,私有制产生了自私。这恰恰与事实相反。众所周知,猿猴是自私的,难道在制造出第一块石器时就把自私扔到九霄云外了吗?其实,原始人的“无私”是在环境压迫下的自私的异化,是一种本位性的表现。当生产力允许个体生存时,自私就充分暴露出来,变氏族公有制为私有制。
  3、唯欲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社会是个的总和,历史是人生的总和。人为自己的欲求而活动,社会同样如此。
  社会文化分为两种:感性文化和理性文化。感性文化负责直接保障原始欲求。例如,经济是为了满足饮食等物欲,婚姻是为了满足性欲。在感性文化中,人们也进行协作,其性质是策略性的,权益和义务的交接是确定和直接的。例如,工人为资本家劳动而得到确定的工资。随着历史的展开,策略性协作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因此,在感性文化的基础上,人们还进行战略性的协作,以结成超越个体人的强大能力,从而形成理性文化,并同时形成规范主体关系的规则。开始,人们结成群体,关系较松散,形成道德文化,用伦理来明确人际关系。后来,人们又结成更强大的公体,关系较紧密,可以调动每个成员的生命等力量,形成政治文化和法律规范。最后,人们发现或塑造更强大的超越人类的神灵,与之战略协作,形成宗教文化和教义规范。战略协作的特点在于权益和义务的交接不是直接、确定但又强大的,例如,某公民向国家纳税,可能终生不受特定照顾,另个公民缴了一次税,可能受到超量照顾,如在遭受巨大灾难时。
  在社会文化系统中,感性文化无疑处于基础和决定地位,理性文化得不到原始欲求的直接支持而显得被动,而经济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关系着人类基本生存,从而决定着整个社会文化和形态。规定经济水平和方式的事物有两个:生产能力和生产单位,分别代表物的关系和人的关系。在生产能力中,科技文化能够无限发展,因而处于历史中的主导地位。生产单位分为生产组织和生产单元,前者排除消费过程,后者包含消费过程。例如,农民和地主构成生产组织,农民父母和子女构成生产单元。相较而言,生产单元最基础、普遍,因而作为人际关系和生产能力一起规定和标志着经济从而社会形态。例如,在封建制家庭性社会中,土地是主要生产能力,相应的家庭是生产单元,经济上家庭在生产,政治上形成家天下。
  在人类历史上,在一定范围内,生产能力越来越高级,生产组织越来越大,而生产单元越来越小。因为科技的进步使得人际的消费协作缩小范围。大体来说,人类社会经历了五种社会形态:原始制氏族性社会、奴隶制家庭性社会、封建制家庭性社会、 资本制个人性社会和知识制国家性社会。应指出的是,在当代的知识社会中,个人的绝对能力上升,但某些人的相对能力受竞争影响而下降,故需要国家给予福利照顾,负责基本生活费用。
  著名的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此,我同意其结论,但具体解释是唯欲的。马克思还认为,生产能力决定生产关系,这只看到一个方面,即能力方面。事实上,生产关系已经标志着一种生产方式,从而需要来自动力方面的规定,即人类自私物欲等。应当说,生产关系=人类自私物欲×生产能力。只讲生产能力是片面从而错误的。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某人有生产力又有杀人心,谁还愿与之协作呢?另外,马克思没有区分生产组织和生产单元,更没有把后者同生产能力一起作为社会形态的标志,使理论逊色不小。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学说曾经引起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运动,然而苏联的灭亡和中国的改革宣告了马克思社会学说的失败。其中原因不难理解,正如马克思本人所言,其学说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从道德角度讲,私有制可能导致人际剥削和分化,应当受到伦理谴责。但是,从经济角度看,私有制是人类社会的必然产物,是人类自私本性的必然要求。我们知道,人在先天和主要上是自私自利的,从而要求占有自己的劳动及资料;劳动本身不是人类需要的直接对象,而是令人痛苦的、排斥的,只能充当保障个人利益的手段,否则就会削弱甚至丧失积极性。事实上,即使在原始社会,劳动和资料也以本位性即根本上自私的形式存在着,本氏族的财产不允许外族染指。在社会主义的平均分配机制下,人们不能充分地为自己劳动,就丧失了积极性,无法保证生产效率。应当强调的是,在生产能力低弱的原始社会条件下,恰恰是自私促使人们结成紧密的本位性团体,以保障基本生存。而在生产能力较高的现代,人们没必要结成本位团体,照样可以保障基本生存。尤其耐人寻味的是,公有制下的平均分配恰恰包含某种形式的剥削,少劳低能者可以无偿占有多劳高能者的劳动成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消除的悖论,即公有制象私有制一样能够产生剥削。这样,共产主义就永远沦为乌托邦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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