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风公子
汉武帝是古代最迷信的几位帝王之一,总计在他任内五十五年中,有封禅、立年号、改年号、建筑、出游、祭祀、求长生不老、练丹、铸币(「史记.孝武本纪」记「天子苑有白鹿,以其皮为币,以发瑞应,造白金焉」)等,不管是司马迁的史记还是班固的汉书、他们的「孝武本纪」和「武帝纪」说穿了,根本就是一本「搜神记」或是「风俗通义」之精华,说来记去、举了又举,只见刘彻又升了某方士的官、又杀了某方士、又拜了哪些神、又练了哪些药、又去了哪些地方、又改了年号,干宝「搜神记.卷六」记汉武帝:「汉武帝太始四年七月(公元前93年),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孝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后二年秋(公元前91年),有卫太子事,自赵人江充起。」,卫太子是指刘据,他与母亲卫夫人,因与江充有隙加上失宠,被江充陷害以致于兵变,结果失败而亡,我们看到,当时人竟把皇后太子的巫蛊事件与蛇等生物牵扯在一起,迷信之风可见一斑。
上行下效,就连当时文学界也出现一片怪力乱神之说,汉代张衡的「西京赋」有云:「小说九百,末自虞初,从容之求,实俟实储」,薛综的注把小说说成是:「小说,医巫厌祝之术,凡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举大数也。」小说在当时竟是「医巫厌祝之术」,由此可知当时迷信的风气了。
迷信并不因为时代的进步而减少,我们的历史愈前进,迷信之风反而愈多,「三国志.李确传」记李傕:「性喜鬼怪左道之术,常有道人及女巫歌讴击鼓下神,祠祭六丁,符劾厌胜之具,无所不为。又于朝廷省门外,为董卓作神坐,数以牛羊祠之」,当连董卓都可以拿来作神的时候,祭祀对象的水平也就愈来愈低了;三国演义也有诸葛亮破除南蛮迷信,拿馒头替代人头祭祀河神的例子;晋书说阮咸之子阮瞻是无神论者,某夜与客力辩鬼神之事,客人说有,阮瞻说没有,两人争辩激烈,口沫横飞,「反复甚苦」,客人在口才上不是阮瞻对手,但严肃地说:「鬼神,古今圣贤所共传,君何得独言无!即仆便是鬼」,说罢鬼形乃现,阮瞻讶异…..
鬼神到底存不存在、迷信到底该不该信一直是众说纷纭的大哉问,但鬼神之说的不可信,没想到竟由和王充同时代的一位女性说了出来,汉书记成帝罢黜许皇后,牵连到班倢妤,班倢妤说:「妾闻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修正尚未蒙福,为邪欲以何望?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愬;如其无知,愬之何益?故不为也」
修正尚未蒙福,为邪欲以何望?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愬;如其无知,愬之何益?故不为也!
当真是一针见血的响应。
可是,就在班倢妤事件两千前后,在台湾这个孤岛又发生「迷信」「鬼神」事件了,今胜于古的,或说是今不如古的,竟是对象不是董卓而是野狗了,请看中国时报90年9月3号新闻:
狗狗普度 别开生面
罗浚滨/竹市报导 二日是一年一度的中元普度,在各寺庙阵头遶境、家户祭拜鬼神之际,新竹市南寮弃犬收容中心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狗狗普度」,在大悲咒的音乐声中,兽医们为一千多只安乐死的流浪犬做「祭灵犬殇」仪式。
南寮弃犬收容中心兽医姜义贵指出,一般民众认为犬只被捕捉到该中心,均会遭到终结的命运,这是错误的观念,实际该送来收容的犬只,都会有完善的医疗和饲养管理照顾,等待有爱心民众前来认养。
姜义贵并表示,该中心成立二年来,收容的弃犬如患有重病或人畜共同传染病,经过治疗仍持续痛苦或基于防止疫情蔓延,才做情非得的决定,即执行安乐死。
姜义贵说,流浪犬在安乐死前,需经过二位兽医的诊断确定,及一名评估人员的审核后,才做终结宣判,二年来,已有一千多只罹病的弃犬执行安乐死。
昨下午,新竹兽医师公会的兽医们在该中心,准备狗饲料和狗罐头等祭品,在大悲咒的音乐声中进行祭拜,宣读「祭灵犬殇」祭文。
文中强调他们身为国家兽医师,依据法律执行公务,为求得心灵上之平安,依民间习俗在每年农历七月举办祭灵犬殇仪式。关在铁笼内的流浪犬似乎很有灵性,不时发出吠声应和。
姜义贵表示,在动物保护法实施后,犬只的生存权利与命运,如同人类般受到保障,这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与生存权的平等,该中心在每周一到五上午十时到下午五时对外开放,免费办理犬只收容、认领养及遗失协寻服务,同时也欢迎一般民众和幼儿园小朋友前来观摩。
我赞成「安乐死」的作法,野狗流浪狗太多,对社会问题或是环境问题会造成危害,但弃犬收容中心的构想实在让人不敢茍同,「安乐死」为何要扯到迷信呢?扯到鬼神呢?更夸张的是竟还出现了「祭灵犬殇」仪式与祭文,该中心说「一般民众认为犬只被捕捉到该中心,均会遭到终结的命运,这是错误的观念」,咦?难道说宣导迷信就是正确的观念了?又说「关在铁笼内的流浪犬似乎很有灵性,不时发出吠声应和」咦?主题不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与生存权的平等」吗?怎么与狗有没有灵性发生关系了呢?请问,狗吠是因为知道自己要被杀而吠还是觉得「祭灵犬殇」的祭文感人而吠?或者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与生存权的平等」而有所领悟而吠呢?请各位读者随便到路口去踢一只狗或是走近一只狗,他也照样吠个不停,难道这是路边野狗也「对生命的一种尊重与生存权的平等」有所领悟而叫吗?难道也是路边野狗对「祭灵犬殇」祭文的感人而叫吗?
我们再看前段,原来所谓「祭灵犬殇」、「对生命的一种尊重与生存权的平等」的真象是这样的,请看他们怎么说:
文中强调他们身为国家兽医师,依据法律执行公务,为求得心灵上之平安,依民间习俗在每年农历七月举办祭灵犬殇仪式。
原来是杀狗的人担心杀生太多,怕心理不安而已嘛!真正要求得「心灵上之平安」的,不是狗,而是那些杀狗的人,请问,「祭灵犬殇」一出现,你们就会求得「心灵上之平安」了吗?这就是你们所谓「心灵上之平安」了吗?祭是「示重本」、是「志意思慕之情」,如果这就是你们「志意思慕之情」的话,这样的情也未免太低、太肤浅、太自私了吧!
祭祀到底迷不迷信是一个大哉问,但据我所知就连古人自己也承认有几种祭祀是属于迷信:
礼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礼记: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
论语: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管子:立鬼神而谨祭,皆以能别为食数,示重本也。
史记:雒阳虞初等以方祠诅匈奴、大宛焉。
宋书:淫祠惑民费财,前典所绝。
新唐书:吴、楚俗多淫祠,(狄)仁杰一禁止。
祭是「示重本也」、是「志意思慕之情也」,但偏偏「祭灵犬殇」「放大悲咒」「摆狗罐头」不属于此而属「非其所祭而祭之」「非其鬼而祭之」「惑民费财,前典所绝」之类,难道这还不是迷信吗?
拿破仑晚年曾说自己留给后人的贡献,不是他的战功,而是一部拿破仑法典 可是他又希望不要有人解释法典里的条文,理由是法典如果被不正确的解释,杀伤力比不解释还来的大,同理,「安乐死」「对生命的一种尊重与生存权的平等」等都是富有教育启示的社会意义,何况对象还是小朋友,但如今却被「祭灵犬殇」「有灵性」等迷信误导而曲解了,甚至重点也被转移了,这样的作法,实在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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